較早前﹐我又向我的頂頭上司提出辭呈。理智的說﹐這次離開家後﹐對外的變數根本無法掌握。更不能鐵定一定會在預期的時間內回國。在道義上﹐我是應該辭別讓賢。讓公司有充裕的時間物色適當人選來填補空缺。也許我真的是一個不錯的員工吧。上司又回絕了我的辭呈。繼續以留職停薪的方式來挽留。唉﹐又一筆人情債。以後的事﹐以後再說吧。
有啲嘢想同你講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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