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我遇到了一位友人。
她算不算是我的朋友﹐其實我還搞不清楚。
我們之間已有十余年不見。認識的時候是
小學同窗兼朋友。
再遇上﹐感覺是窩心卻又生疏。
對她的印象就像是泛黃相片般模糊和失焦。
真沒有想到會再見﹐擇日不如撞日﹐我們就
一起享用午餐。
其實﹐她是如何把我給認出來﹐我不知道。
她為什麼會記得我的名字﹐我也不知道。
只隱約覺得她比以前多話了﹑更有自信。
當她興奮地告訴我她的一切的時候﹐我卻在
努力地喚起那塵封的記憶。我何德何能﹐
讓她如此牽掛至今。
道別后我還是一籌莫展﹑毫無頭緒。要怪就怪
自己的歪理﹐永遠只記得自己的壞和過錯。至于好
的﹐它會像罐頭一樣有個有效日期。期限到了﹐
我就會不記得了。
想不起來其實沒什麼大不了﹐我只是擔心下一次見面
倘若她提起此節的時候﹐我又接不上話。。。
會不會讓她難受﹖令她尷尬﹖
星期二, 1月 27, 2004
於 23:2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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